投稿参加痕迹检验鉴定技术公安部重点实验室主办的学术交流会议转载中国刑警学院官网《刑事科学技术发展与实践》征稿通知 原文链接:http://www.cipuc.edu.cn/info/2699/6787.htm 为进一步推动智慧型刑事技术体系建设和发展,促进公安技术基础理论的研究及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应用,提高刑事科学技术在侦查、破案和诉讼中的作用、加强刑事技术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痕迹检验鉴定技术公安部重点实验室将面向全国各地公安机关、科研院所、公安院校师生、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其他司法领域实战部门及法律学术院校工作人员征集论文,具体要求如下: 一 、征稿内容 1.痕迹检验鉴定理论创新与新技术成果。 2.现场物证的发现、提取、保管与快速检验系统开发和技术应用。 3.物证信息化管理与自动识别技术。 4.痕迹检验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在案件侦破中的作用与经验分享。 5.爆炸、交通现场勘验与管理。 6.痕迹检验基础理论研究与其他相关领域成果。 二、征稿要求 1.论文要求具有新颖性、科学性和实用性,论点明确,资料可靠,文字精炼,层次清楚,数据准确,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含图表),如论文涉及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应注明并提供资助项目编号。 2.标题不超过20字,一般不加副标题;注明作者信息包含姓名、单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正文用office word软件编辑,宋体,小四字。正文中涉及到的图表要编序,图片尽量选用彩色照片,公式及符号按国家法定和本专业要求统一书写。 3.文章不得包含涉密内容,文责自负。已在会议上宣读或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请勿重复投稿。本论文集编审委员会有权对来稿作文字修改和删节,但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将与作者商榷。 4.征文截稿时间:2021年6月31日。投稿方式:稿件电子版请以“单位+姓名+论文题目命名发送到lidawu@cipuc.edu.cn。 5.收录论文的作者将被邀请参加重点实验室与卡目索纳智能科技研发(江苏)有限公司联合主办的学术交流会议。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会议时间初定8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联系人: 李大武 18940177993 024-86982930 吕晓森 18940177711 024-86982630 马 越 15640516527 024-86982902 四、论文录用 论文评审通过后将通知作者缴纳版面费600元,刊登在正式出版论文集,未录用稿件不另行通知,来稿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痕迹检验鉴定技术公安部重点实验室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